English

罗素科学观对当代人的三点启示

1999-12-14 来源:光明日报 董伟 我有话说

宣讲科学从“五四”运动算起在我国已有80余年的历史,可以说“科学”已是深入人心,但人们似乎更多地是从意识形态上来使用这个词,至于科学本身到底指什么,人们倒不大去关心了。近来又读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6年6月版),发现其中有不少关于科学的论述。作为一个数理逻辑学家,罗素对科学的认识至少可以在三个方面引起我们当代人的思考。

一是科学的范围。在罗素看来,“一切确切的知识都属于科学。”(上册,11页)所谓确切的知识,就是合乎理性的知识,有事实根据并能由科学方法证明的知识,否则就不是科学,而是神学或哲学。罗素的以上论断提醒人们,对于一些自我标榜是科学的东西,无论他们吹得多么悬乎,还是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用科学的逻辑分析手段判断理论或事物的科学性是人们永远不应丢弃的行为规范。

二是科学的精神。首先,罗素以为科学并不具有绝对的权威。他说,科学的威信“不是统治的威信,而是理智上的威信”,“它在本质上求理性裁断”,“是一种片段不全的威信”,“只对当时似乎已由科学判明的事情表示意见”,“科学的论断却是在盖然性的基础上按尝试的方式提出来的,认为随时难免修正。”(下册,4页)其次,罗素认为科学具有“实事求是”的品质,不作妄断。那种认为只要是科学的就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看法是否可从罗素的话中得些启示?

三是科学的方法。在上册讲罗吉尔·培根时谈到了科学试验的意义,(563页)在下册论弗兰克林·培根一章时,罗素讲到了归纳、演绎和数学在科学中的重要性。(65页)另外,他在讲到近代科学家的本色时还特别提到这么一句话:“创立近代科学的那些人有两种不一定并存的长处,作观察时万分耐心,设假说时有大无畏精神。”(下册,46页)而在体制上鼓励这样的精神,在科学实践中随时保持这样的精神,恰恰对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多出成果、出真正优秀成果是至关重要的。

在《西方哲学史》这本书中,罗素讲的主要是理论科学,对于应用科学(科学技术)他也预见到了它在现代生活中的力量,并提示了科技可能给人类生活带来的各种“病狂”,足以警示后人。

当然,罗素对科学的这些论断并不是全面的(因为是在哲学史中附讲的,不是专门论科学的文章),但是他的这些片段的论述又是精辟的,在我们这个提倡科学的国度里还是有它的现实意义的。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